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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确认的土地还能拿回来吗?

土地纠纷 2024-01-21 0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追回被别人确权的土地的方法如下:1、确权人拒绝归还土地,则可前往村委会申请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当事人找到土地属于自己的物证和认证,向村委会申请变更撤销,这个还需要有足够的证人和证明,要证明这个土地是自己的,比如大多数的村民和邻居进行证明;2、当事人也可以进行协商,找到那个确权土地的人,与其进行沟通解决,让撤销土地宣传的相关资料并其归还土地;3、当事人查找下曾经有没有转让或者赠与的相关协议,如果有的话可以提供出来给村委会以及土地管理部门,这个时候可以夺回自己的土地使用权;4、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遇到这种问题,先不要慌张,也不要盲目的去和,需要采取法律的手段,可以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其归还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让其撤销土地确权的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可以通常诉讼等方式要回,要根据案情决定采取哪种维权方式更有利。一、如果存在权属争议的,可以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国土资管理部门确权。二、如果不存在权属争议,一方有合法的使用权证、承包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的,可以协议商讨回,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委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 法律分析:土地恢复原状的法律规定:1、当事人履行“责令退还土地”处罚时,应当消除违法占用土地的状态,恢复权利人使用土地的条件;2、国土部门应在当事人执行到位后提请权利人出具接收土地的书面证明材料,方可结案。当事人虽未自行履行“责令退还土地”,但财政或国资部门已出具接收地上罚没物相关材料的,可认为“责令退还土地”已执行到位,并可结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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