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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病在医院,能改变病历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1-21 09: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咱们要明确一点,那就是病历是没办法随意更改的。但如果真的写错了,一定要改也是可以改的,具体有以下两个方法。1、找主治医生更改:发现病历出错,可以原地返回,跟主治医师说明白情况。如果情况是真的,医生会按照法律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修改有问题的部分。修改完毕后,医生还得提交书面申请,交给相关领导签字后,再盖上医院公章。之前,咱们有个客户给母亲投保好医保长期医疗,母亲因为脑溢血住院治疗,出院后想上传资料申请理赔。但是因为看了我们的视频,对理赔非常谨慎,结果真的发现病历上写了“高血压三级”,而母亲并没有高血压三级的情况,于是他投诉医院要求重新检查,并且修改病历。然后重新上传病历,获得了好医保理赔。2、寻求医院医务科的帮助:医生病历写错,说白了也就是工作失误,医生搞不好是要受到处罚的。所以,医生自然不大愿意通意更改。如果医生真的不好说话,那咱们只能找专门处理医务纠纷的医务科寻求帮助。如果医务科也不愿意,但对理赔产生不小影响的,咱们只能走法律途径了。一句话,病历更改,真心不容易。
  • 病历和事实不符的,当事人及家属可以与医院协商,要求医院进行修改果是医院故意篡改病历,情节严重的,当事人及家属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给与一定的处罚。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设置病案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病历和病案管理工作。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质量定期检查、评估与反馈制度。医疗机构医务部门负责病历的质量管理。第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保护患者隐私,禁止以非医疗、教学、研究目的泄露患者的病历资料。
  • 可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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