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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了一万多块钱给朋友,现在要不回来,也联系不上

债务追讨 2024-01-21 1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向朋友要回借的钱方法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提醒对方尽快清偿债务;
    2、方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进行调解,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
    3、债务人拒不还款,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形,债权人需要事先准备借条。
    朋友不还钱怎么办
    朋友不还钱解决方式如下:
    1、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2、可以及时与律师联系,指导如何进一步获得证据,不要误了诉讼时效,不然就无法胜诉了。维护合法权益;
    3、若起诉前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朋友借钱,当事人要要回来,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如果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还需要满足起诉的法定条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法律分析:遇到借钱不还、并且玩失踪和逃跑的事情,债权人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借款借条等,在多次查找还是找不到对方的情况下,债权人也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这样做。一、是可以防止诉讼时效过期。二、是如果起诉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请求合法的,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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