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要求公司离职,公司以我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为由扣除了我25天的工资,这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21 1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规定员工辞工应提前30天通知单位,但并没有规定急辞工可以扣除工资,所以扣除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如果急辞工给单位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如劳动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 应该说是合理的,但是否合法就不一定了,法律规定劳动者离职必须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在不满一个月前必须要做满一个月才能离职,除非在这期间单位同意。好像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如果劳动者未提前通知如何扣工资,应该按照不同人员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来执行,如果是一个要职人员,因你未提前知道,突然离职,如果给单位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那么单位可以把你告到法庭,要求你赔偿的。如果是一般员工,那就看单位的规章制度了,劳动仲裁也会从一个公平合理的角度去自由裁量,你的情况应该会扣一定的钱,毕竟是你违法在先,只是扣多少,很难说了。
  • 如果劳动者提前30日向公司请求了劳动辞职是不应该扣除工资的,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依然克扣了劳动者的工资是属于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该劳动者可以进行仲裁,但要是劳动者没有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那么公司可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劳动合同法》只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了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要承担违约金,其他的不需要承担违约金,你提前30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行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昆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