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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怎么办理补缴

其他 2024-01-21 1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看具体情况处理
  • 可以补缴。补缴流程:

    1、携带劳动合同、录用登记备案表、工资发放清单到单位所在区社保办事处办理补缴;

    2、个人持业务单据到指定银行缴费;

    3、客服人员办理登记手续,收取制卡费用并打印社会保障卡缴费收据;

    4、到银行缴费;

    5、按约定时间后持身份证和收据到受理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并及时激活新卡的金融账户。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要将不足的部分补发给劳动者;如果是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的,用人单位仍拒不支付的,则需要按照补发的数额的百分之五十到一百的标准进行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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