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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垦企业的农工,18年12月26日退休,XX部门要在18年1月份将职工应分的4亩责任田和1.5亩的XX田收回。企业统一招标。年底再按企业所有招标土地的平均价格返还给我。然后18年的养老保险费照常缴纳。请问符合法律规定吗18年12月26日退休,年底再按企业所有招标土地的平均价格返还给我。请问符合法律规定吗

综合法律 2019-04-10 08: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养老保险缴纳时间:
    1.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2.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3.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
    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 1998年6月30日 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
    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
    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
    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2.按月领取:
    A.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B.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C.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3.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 保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索赔后,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因此保险理赔时保险人多次要求补充材料是不合法的。
  •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如下:  
    1.缴费年限: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2.按月领取:  A.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B.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C.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3.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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