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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是哪里?

其他 2024-01-21 18:3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被告所在地一般为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几个共同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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