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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东西就是因为是独立包装我才买的可是拿到东西的都是一个袋子里我应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4-01-21 2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就应该有维权意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索要发票、保险卡、质量证明、成分说明等材料,并妥善保管,一旦发生纠纷,这些原始材料就可以派上用场。一、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二、消费者应分别不同的侵权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若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消费者若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因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的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
  • 消费者维权的方法有协商、和解、起诉,注意事项是购买前了解商品属性;保存购买凭证。购买后应尽可能要求销售者出具发票、收据或其他书面的证明材料,以便在受到侵害时,能够有效地进行索赔;自动与商家协商。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买到“问题商品”后的维权方式有:
    1、与经营者协商达成和解,例如可以协商要求退货、更换等;
    2、请求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申请仲裁;
    5、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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