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主要有以下特征:
1、主体特定性。即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2、时间特定性。即代位继承仅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
3、范围特定性。
即代位继承仅限于法定继承,且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