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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孩子未满十六周岁,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家里黄金项链价值8千多拿去典当行卖掉了,时间快两个多月了,还能追回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1-22 1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的
  • 父母追回孩子卖掉的财物的方式:如果孩子为八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家长可以通过诉讼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从而追回被孩子卖掉的财产;如果孩子是八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而家长在孩子处分财物后又没有作出追认或拒绝追认,那么可以通过诉讼主张买卖合同效力待定,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或拒绝追认,自始无效,从而追回财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父母追回孩子卖掉的财物,如果孩子未满八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从而追回被孩子卖掉的财物;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通过诉讼主张买卖合同效力待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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