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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目前没有合同关系,甲方叫来的施工队乙方在丙方区域施工,现场是暂时由丙在跟进施工进度,后面出现安全事故,施工乙方要求甲丙方赔偿,这个责任具体是谁的? 是丙方还是甲方,因为目前还没合同下来,具体的施工区域工程合同范围丙方不知道,像这样的造成工伤赔偿,怎么判定?

安全事故 2024-01-22 20: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工伤工地不赔偿的情况下工伤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但是如果碰到的是部分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不能直接认可用工主体责任,申请工伤认定必须要求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如果在能够提供关系证明的情况下对方不赔偿,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直接要求施工单位承担起应负的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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