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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情况下,能不能代别人领取营业执照?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1-23 02: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拿营业执照不需要本人亲自去。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受托人需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委托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所有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系)本人提供,然后签字,按手印或加盖公章,并注明电话、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不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
  • 个体运营户营业执照可不可以代办?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国家工商总局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3)经营场地证明;(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办理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法律分析:拿营业执照不需要本人亲自去。如果要办理营业执照的本人是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办理的,但是在委托他人进行办理时,需要当事人书写委托书,委托人才能具有权利帮助当事人进行办理相关的事务。如果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受托人需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委托书,身份证明等材料。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验照手续,逾期不办理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收缴营业执照。第十三条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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