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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未领结婚证,但共同生活二十多年,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23 0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结婚在一起生活的财产,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应该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配,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不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没有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分割财产:财产如果是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共有财产双方协商共同分割;如果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用分,依法归个人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 男女双方尚未领取结婚证共同生活的,对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按一般共有,即按份共有分割。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参与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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