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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十岁了,没有户口怎么办

其他 2024-01-23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上报审批的户口申报事项,对证明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当场受理并填写《办理户口责任书》;对证明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向申请人予以说明并当场填写《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写清申请人应当补充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没有户口本不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办理是必须提供有效的户口簿原件才可以办理的,公民应该跟家人协商领取到户口簿再身办理临时身份证。年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
    临时身份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1、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上述材料;
    2、公安机关人员对材料审核无误后,进入人口信息数据库中以申领人公民身份证号码调取制证信息,按要求进行相应选项后,在专用材料上打印个人信息;
    3、信息打印完毕后,进行裁切及塑封,填写临时居民身份证签发登记表;
    4、填写完毕后,等待公安机关人员发放临时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法律分析:没有户口本,不能办理身份证:1,如果当事人已经成年的,应和父母协商解决此事,打消对方的顾虑;2,如果当事人属于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申请领取身份证时,必须要有监护人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及含未成年人信息在内的户口本,共同前往当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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