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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在小区内受伤,物业要负责吗?

业主维权 2024-01-23 1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小孩在小区里面受伤,物业是否要负责,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小孩受伤是由于物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则物业要承担责任,也必须赔偿。比如物业修路,现场没有告示,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再比如小区道路损毁严重,物业没有及时处理或修复,也没有任何围挡遮护,业主在这种情况下摔倒受到伤害,物业公司应该承担相应责任;2、如果小孩受伤是由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比如被他人或车辆碰倒、绊倒、撞倒;或躲避他人、车辆过程中摔倒,等等;3、如果是因为小孩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摔倒,比如自己走路不小心滑倒等,需要小孩自己承担责任。当然还有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如果是因为监护不到位或者没有监管好孩子导致其受到别人的伤害,孩子的这项侵害人身行为父母要负民事责任,一般说就是赔偿受伤孩子的医药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如果小孩受伤是由于物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则物业要承担责任;如果小孩受伤是由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法律分析:在小区内受到人身伤害分为两种情况,业主受到小区内的公共设施造成人身损害或受到第三人的侵导致的损害。若因住宅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等物件造成业主财产或者人身损害的,是因物业服务企业的过错导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因第三人侵造成业主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受害人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赔偿责任的,可根据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履行相应职责或者履行职责是否存在过错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的相应赔偿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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