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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5年多,公司一直没有给我缴纳社保,我能要求赔偿吗?

社会保险 2024-01-23 15: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5年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可以举报用人单位主张赔偿。至于赔偿的金额,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委托社保评估部门确定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公司如果不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如果因此与公司解约的,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公司如果不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如果因此与公司解约的,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公司没给员工买保险,员工依法单方面与其解约的,不可以要求赔偿,但可以要求补偿;并且可以请求公司及时购买社保,否则可去社保局投诉,由社保局责令公司限期购买,否则对其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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