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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居住证要什么条件吗?

其他 2024-01-23 1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居住证需要以下条件:
    1.属于国内非本市户籍人口;
    2.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暂住登记满六个月;
    3.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在办理居住证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2、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3、在居住地连续就读6个月以上。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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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办理居住证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2、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3、在居住地连续就读6个月以上。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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