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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有了小孩,不想过了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4-01-23 1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婚先孕,是指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发生性行为而导致女方怀孕的现象。这是非婚性行为的直接后果之一;这里所说的“男女”通常是指双双均无合法配偶的人,尤其是指准备结婚的年轻人;不过也可以是一方有合法配偶的男女。
    也包括双方有合法配偶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法律分析:建议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选择。法律上并未明确规定未婚先孕的,女方流产男方应支付的费用及补偿等内容,男方要承担部分责任:如果中止怀孕,须承担人流手术的医疗费和营养贵。
    如果选择生育小孩或不宜终止怀孕,小孩生下以后,男方将要分担小孩以后的成长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法律分析:未婚先孕不违反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法只处理未婚生育的情况,未结婚怀孕的,不在计划生育法的控制范围之内。但如果怀孕后生育的,属于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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