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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消防通道大门是否应常年关闭

业主维权 2024-01-24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按照消防管理的办法,小区的消防通道门应该处于常开的状态,但是能够看到在小区内有些门是关闭着的,但是要求不能够上锁,一旦发生了紧急的事故,门可以从外直接打开,这样消防车辆就可以随时进。2、所以正常情况下不能够关闭起来,应该保持常开的状态,能够使得它的安全出口变成了生命通道。相关规定只要有消防通道的标志,周边就不能够停车或者有堵塞的问题,因为一旦发生了堵塞,比如停车了,但是发生了火灾或者需要紧急救援,车辆不能够通过消防通道的门。被堵塞在外面了,会给营救生命造成一定的阻碍,这个责任是谁也承担不起的。所以经常会看到有一些车子会因为停在消防车道的门口,被罚款贴上字条。
  • 法律分析:按照消防管理的办法,小区的消防通道门应该处于常开的状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按照消防管理的办法,小区的消防通道门应该处于常开的状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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