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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别人的房子,因为原房主欠别人的钱被法院查封了我该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4-01-24 0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屋被依法查封,则买房人无法请求对方继续办理过户手续,因为该房屋已经处于履行不能的状态,可以根据以下方法解决:1、对查封执行提出异议;2、等待房屋解封;3、提供担保财产、解除查封;4、解除买卖合同,要求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及证明文件,否则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 1、在诉讼期间,如果对方申请了财产保全,查封了房产,房产无法销售的。2、如果房产没有被查封,债务人可以出售房产,但有如下情形,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买卖行为。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 法律分析:房子如果已经查封,欠债方想要要回房子,只能想办法筹款,偿还银行的贷款及利息等其他费用后,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只有解除查封后的房产才能进行正常的交易,否则无法过户。但是查封会在不同情况下进行,一般有立案阶段的诉讼保全期、诉讼阶段、执行阶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四)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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