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咨询: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
二、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其他民商事案件:按涉案标的额的2%-5%收取。国内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最低10000元。
三、代理二审案件:
1、未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的1/2收取;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标准的1/2收取。
四、代理申诉案件:
1、签订聘请律师服务合同时,先收取5000-20000元代理费;。
2、人民法院裁定再审时,再按照一审相应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
五、律师函:每件1000元—3000元。
六、代写法律文书:每件500元—2000元。法律依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