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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与两家公司同时签订劳动合同,我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请帮我解答,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24 1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同时与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被用人方知晓后用人方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任何赔偿。
  • 法律分析:一个员工不可以和两家公司签劳动合同,这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因此给先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造成损失的,由劳动者和后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劳动者与多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系明确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在此情形下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劳动者同时与多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本质上需要履行双份劳动义务,极有可能对完成用人单位的工作造成影响,甚至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因此,如果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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