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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公司职员,公司老板用的我名字办理了个体营业执照,中间有部分偷税漏税现象,请问我承担着多大的风险?会坐牢吗?公司老板用的我名字办理了个体营业执照,中间有部分偷税漏税现象,请问我承担着多大的风险?会坐牢吗?

综合法律 2019-04-19 12: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者其他欺骗、隐瞒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数额达到量化标准的行为。  偷税漏税罪这是一个俗称的罪名,应该讲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此罪名。
    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偷税罪,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了逃避追缴欠税罪。《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  《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 加盟店是自己办好独立的营业执照,让加盟总部给你授权就可以的。注册流程和一般的店铺注册一样
      1个体注册只要带好个人资料和房产证及租房协议直接去所在地工商所办理就可以。
      2办理加盟连锁店工商执照与普通开店完全相同。普通开店怎么办就怎么办,加盟只是使用了统一徽标和统一店内设计、统一门面广告牌设计、纳入连锁店管理体系而已。
      3加盟后的连锁店仍是独立的经营实体,

  • 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由于经营主体有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之分,所以登记手续也稍有不同。
    1、个体户开业登记
    个体户开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批、发执照。
    首先,申请人持文件、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和下列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上岗证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初步审查,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当全部审批结束后,申请人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即向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
    2、私营企业开业登记
    私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和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一般分为有限责任公司、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三种形式。要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就人员、经营范围、登记主管机关等取得初步意见;再领取、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其次,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必需的文件、证明;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查、核准,10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 二、企业的名称要符合国家汉字规范
    三、企业法人名称中不能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除国家工商总局另有规定的之外
    四、企业的名称不能含有另外一个企业的名称。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属企业的名称
    五、营业执照上只能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1、公司名和同一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会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除非有投资关系
    2、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一年不能使用其原名称
    3、和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三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六、企业名称需要翻译成外文的,企业根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即可,不需要报备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另外,企业可以选择字号,字号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如果有正当的理由,企业可以使用本地或异地地名作为字号,但是不能使用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为字号。当然,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也可以作为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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