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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补办好了,一直没拿到吗?

其他 2024-01-24 12: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补办身份证六十日内能下来。身份证补办,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拿到。当事人的监护人持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办理身份证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由工作人员操作办理。补办临时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1、居民户口薄:查验原件。若是集体户口的,需要本人页和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2、居民身份证领证通知单:居民身份证领证通知单原件;3、监护人身份证:十六岁以下公民申请身份证由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本代为申请;4、监护人户口本:十六岁以下公民申请身份证由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本代为申请;5、《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居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政务中心领取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身份证补办需要六十天左右。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身份证遗失,应当依法申请补领。且申请补领后,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受理,并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法律分析:补办身份证业务已办结,是指补办的身份证已经做好,但何时送达申请人手中不确定,建议电话联系予以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条旧身份证领取新卡后是不能使用的,未丢失的证件需交回公安机关,但旧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不需要使用机读物品时仍可使用,这是身份证制度的缺陷。国家决定发放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毁、无法辨认的,公民应当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有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纠正,并换发新证。当收到新证时,必须返回原始旧证。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当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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