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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自己离开,驻厂说上个月工资不发,法律怎么规定

讨薪 2024-01-24 14: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自动离职不发上月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 法律分析:工厂自离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先行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或应当在协商不成后60日内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在受理投诉后会根据事实作出处理的,但投诉前要做好证据材料搜集,如合同,工资卡,值班记录(打卡记录)等。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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