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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夜班有补贴吗?

其他 2024-01-24 14: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相关规定的,则夜班工作的劳动者有补贴。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没有规定,但劳动者是被安排在晚上加班的,则可以获得相应的加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夜班津贴标准一般中晚班(16时至24时)为每人每班4—10元,晚班(零时至8时)每人每班5—12元。一般夜班津贴,法律没有明文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给予劳动者一定的补贴,也可以不补贴,各地夜班津贴发放标准与规定不一。
    法律依据: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中夜班津贴参考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中晚班(16时至24时)的津贴参考标准调整为每人每班4—10元;晚班(零时至8时)的津贴参考标准调整为每人每班5—12元。
  • 单位支付夜班津贴的标准:一般中晚班(16时至24时)为每人每班4—10元,晚班(零时至8时)每人每班5—12元。法律对夜班津贴的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可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单位的经济效益来由单位发放。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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