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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问工伤的事

工伤索赔 2024-01-24 15: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现工伤该这么处理:1、先送往医院治疗;2、进行工伤认定;3、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4、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5、依据鉴定等级依法获得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是否算工伤要看情况。符合以下情形才算工伤:1、受到的事故伤害是因为工作原因;2、受伤是在工作时间并且在工作场所内,且受伤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有关;3、患职业病的;4、在外出工作的时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等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事故发生在外地,若是属于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有关的活动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若不是因公外出的,一般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
    (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
    (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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