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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10000元一直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2024-01-24 15: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对方欠钱不还该如何起诉
    1、对方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按以下顺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
    (1)、起诉准备。主要是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写起诉书,如身份证明、借款合同、借据、欠条等;
    (2)、向法院起诉。起诉前要确定法院管辖权,然后向法院提交准备好的起诉书和证据;
    (3)、法院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受理案件,而债权人按要求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三条
    二、讨债时怎样才能申请支付令
    可以运用督促程序代替诉讼程序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不主动履行债务又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即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据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与诉讼相比,运用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有以下优点:
    1、及时方便,催偿债务快,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的15日内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能力。
    2、程序上具有简易性,无须传唤债务人,无须开庭审理,也不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论,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的书面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即可签发支付令。
    这对当事人来说,无疑既省时又省力。
    法院经审查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即予以受理。在受理以后,经进一步审查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显合法的,就应在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债务人即被申请人收到支付令后,在15日内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即申请人就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签发支付令后,如果找不到被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在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那么支付令即自行失效,督促程序终结。
  • 起诉他人欠钱不还法院的具体程序:写好起诉书;当事人携带证据和起诉书等相关材料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则开庭审理;由当事人参与庭审并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根据判决书来履行其义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起诉别人欠钱不还起诉流程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等程序;
    4、执行判决。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欠债不还承担的后果是什么
    欠债不还承担的后果如下:
    1、到了还款日期仍未还款的,若借条中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滞纳金等,最终债务人可能要承担除本金、利息以外的违约金。
    2、若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判决你仍不还款的,有可能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影响而被列入“黑名单”。这会债务人今后生活中的贷款、出行等行为带来不便。
    3、单纯的民间借贷一般够不上刑事责任,但若债务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则有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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