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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关于小区物业费收取,他的价钱不合理,现有的小区配套设施根本就没有达到特级小区,现在我不想交这个不合理的物业费,有没什么办法。

物业管理合同 2024-01-24 1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小区物业费收费包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制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小区物业收取物业费太贵的,如果业主所居住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同时注意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公共服务费。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 各个地区的物业费收费情况都是不同的,可以打当地物价局或房管局物业科的电话,咨询一下,就清楚了。物业费,一种是实行市场价,即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的物业公司,以中标价为准,具体多少,看批复文件就可以。
    另一种由物价局根据小区情况核定一个收费标准,政府有指导价标准,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出示物价局的批复标准。小区如果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肯定要与物业公司签定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上也明确有物业费的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进行管理。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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