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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坐牢,但是我不想犯法。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4-01-25 0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犯法了不想坐牢可以请求判缓刑,请求判缓刑应该在诉讼的时候提出来,要不就是上诉的时候提出。如果已经判下来,判决己经生效了,就没办法了。在监狱好好表现,也可能被缓刑或者减刑的。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犯罪的人不一定会坐牢。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不用坐牢:1、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刑事案件如果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要坐牢:1、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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