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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十年前吸毒的人一辈子都要去派出所尿检吗?

知识产权保护 2024-01-25 10: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有权尿检。吸毒被处罚后,不是每年要去派出所尿检,应该是每周定期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尿检。吸毒被处罚后,会转为社区戒毒,与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签订社区戒毒协议,半年内每周都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警务室进行尿检居住地不在户籍所在地的到居住地派出所或户籍室,否则就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 法律分析:1、尿检时间、次数依吸毒人员吸毒时间、强度,由实行戒毒监控的公安部门决定2、实行社区戒毒的时间为三年,三年内,公安部门实行动态监控,可以随时通知戒毒进行尿检3、如果社区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期间,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3次以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公安机关可以做出强制戒毒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第三条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第五条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 法律分析:吸毒被处罚后,不是每年要去派出所尿检,应该是每周定期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尿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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