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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协议离婚了,我净身出户,什么也没要,每月还要支付1000元抚养费。但是现在的情况我付不出来,能不能反悔。现在还能起诉要回共同财产吗?如果不要财产,抚养费能不能不付?我们已经协议离婚了,我净身出户,能不能反悔。现在还能起诉要回共同财产吗?抚养费能不能不付?

离婚 2019-04-03 02: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重婚罪和孩子抚养费没有关系,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应当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不抚养孩子:做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没有给孩子付过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具体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同居赠与财产怎样才能不反悔:理论上没有绝对不可以反悔的方法,公证的赠与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撤销,比如受赠人严重伤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时可以撤销赠与,婚前财产协议如果把本属于一方的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本质上也是一种赠与,特定情形下同样可以撤销。婚前财产协议还受合同有效性的限制,无效、可撤销、可变更的情形比公证赠与更多。
    上述两种途径,同时还有婚姻法彩礼返还的可能性,如婚后没有同居,一方因赠与而导致生活严重困难,离婚时都可以主张彩礼返还。
    但法院审理财产纠纷案件,除了理论还要讲证据,如果你拿不出赠与的证据,该房产在婚前就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发生纠纷时法院会推定该房产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所以只要你销毁出资、赠与的证据,就可以做到无法反悔。
  • 除非对方愿意净身出户,否则不存在净身出户。法律没有规定净身出户。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可以适当少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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