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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醉驾怎么判?

行政处罚 2024-01-25 1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一次醉驾一般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实际上具体怎么判刑与第几次醉驾是没有关系的,法院在宣判刑事处罚之前,会考虑醉驾的原因、醉驾者是否有驾驶证、醉驾后是否导致他人死亡等相关事项。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个月到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 第一次醉驾一般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实际上具体怎么判刑与第几次醉驾是没有关系的,法院在宣判刑事处罚之前,会考虑醉驾的原因、醉驾者是否有驾驶证、醉驾后是否导致他人死亡等相关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第一次醉驾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根据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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