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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6000块钱1年了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2024-01-26 0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借钱不还怎么起诉
    1、借钱不还的起诉流程,具体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借钱不还,没有证据怎么办
    借钱不还没有证据不能起诉。债权人要及知时搜集可以证明债权债务确实存在的证据,比如银行的转账回单、债务发生时的在场证明人、货物验收单据或者工道程结算凭证等。
    只要满足起诉相关条件,就可以向法院起诉。
  • 借钱不还起诉流程如下:
    1、写好起诉书、准备证据材料;
    2、到人民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受理之后通知当事人参加庭审,进行开庭审理;
    4、人民法院判决;
    5、判决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 借钱不还起诉流程如下:

    1、写好起诉书、准备证据材料;

    2、到人民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受理之后通知当事人参加庭审,进行开庭审理;

    4、人民法院判决;

    5、判决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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