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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工地工伤怎么赔偿

工伤索赔 2024-01-26 1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地工伤的赔偿如下:
    1、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4、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个人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事故情况材料;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工地工伤的赔偿如下:
    1、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4、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个人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事故情况材料;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私人工地工伤的赔偿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如果是在依法申报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受伤的职工,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如果是在个人建设的自建房等有个人施工的工地发生的事故,则按照雇佣关系进行赔偿。
    雇佣关系是属于劳务关系,由接受劳务一方的当事人进行合理赔偿。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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