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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为了追求女方,给女方买了金手镯大概6000元左右,现在追求不成功,想要要回

婚外情 2024-01-26 17: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是要不回来的,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如果双方之前约定或写欠条的钱是可以要回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你好,我认为是可以要回来的,是需要如数返还的。
    不要有什么不好意思,你给对方父母转钱,是在帮助别人度过难关,自己不要道德绑架自己,自己的钱为什么不能要回来。那是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
    反过来,男方也是一样的。
    还有我认为恋爱期间你们彼此为对方所产生的花销,是跟这个钱完全不同的,不要混淆让自己无从开口,这是两码事。
    属于自己的想要拿回来,不想做人情,通过协商也好,通过法律途径也好,没什么好顾虑的。
    不属于自己的也不装聋作哑,该给回的就坚决的给回去。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 情侣分手了。也不可能要回。给对方付出的所有金钱。如果金钱数额大。对方又拒绝退还的情况下。你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索取。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只是几千块钱,几百块钱。
    那么。就只能是。出钱买经验了。因为两个人在一起谈恋爱。付出金钱最多的一般情况都是男人。如果金额不是太大。只是几千块几百块。像这样的情况,那就自认倒霉吧。不可能,要回来的。
    就当吃一堑长一智。在以后再和其他异性相处的过程中。对于金钱的付出。要有所顾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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