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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导致我方人员住院后检查有一处骨折,现在医院静养,大概还有一周可以出院,医生说出院后最少也要卧床三个月多月静养,医生说现状已经够成伤残大概有9级。问一下律师: 1、现在找对方索赔做伤残鉴定是等出院后,还是三个月后鉴定?还是现在就可以做伤残鉴定? 2、如果可以做,误工费是按伤残鉴定之日截止,还是按卧床三个月的时间截止? 3、对方已经构成醉驾,已经成为刑事案件交警说检查院会起诉他,会进去一段时间,问一下律师,像这种情况我是现在做伤残鉴定要求索赔,还是等三个月后做伤残鉴定要求索赔好? 4、对方的材料是出院后就向交警要还是等什么时候起诉他什么时候去要,要对方材料一般要哪些材料?谢谢!

酒驾醉驾 2024-01-26 18: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方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根据规定,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对方醉驾且承担全部责任的,应当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但如果不是全责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一、交通事故对方醉驾该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对方醉驾赔偿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但如果不是全责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 、对方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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