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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之前女方要15万,我承受不住,退婚彩礼钱纠纷

彩礼 2024-01-26 2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彩礼钱不一定需要退给男方,如果:
    1、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
    3、一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
    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彩礼明确归属一方的,那么无权要求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后离婚的彩礼钱一般归女方,但是存在以下情形的,男方可要求退还彩礼: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3、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给女方的彩礼钱,夫妻离婚后,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且具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要回: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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