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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查一个人结过婚吗

其他 2024-01-27 1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通常是不能查对方有没有结婚的。对方是否已经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属于对方的隐私,别人无权调查。所以,不存在如何查对方有没有结婚的问题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 领过结婚证的能查出来,但是一般情况不是任何人都能够查询到,其结婚记录是记载在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之中,一般只有民政部门内部的办公系统上面才能查询得到,其查询记录一般只能是当事人或者公安机关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等才可以。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 调查人是否已婚的,应前往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因为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发证地的民政局已经将结婚登记等内容备案了。但是是否已婚属于个人隐私,除了必要的情况,其他人无权查询。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
    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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