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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高中在校女学生。今年准备高一升高二。在学校的高一这一学年,我被在学校QQ校园墙上大肆宣扬辱骂三次 每次都是指名道姓 恶言恶语 长篇大论的。就在今早 又是被同学故意欺凌 这次甚至带上了照片,但进行欺凌的女生非但没有道歉的意思 反而变本加厉 我身边的朋友劝我说不用理会他们 但他们这样一次次的做 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活 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 希望您能帮助我 这件事情是否触犯了相应法文 而我应该如何正确的去处理?

名誉毁谤 2024-01-28 15: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下行为属于校园欺凌:
    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受害者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
    4、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法律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三十五条
    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 欺凌行为包含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还包括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 法律分析:欺凌行为包含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还包括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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