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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孩子的问题

其他 2024-01-28 1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以对孩子最为有利为原则确定孩子的抚养问题。
    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征求孩子的意见。
  •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离婚的,与孩子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因为父母双方离婚而消除,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孩子由夫妻一方抚养,没有实际抚养孩子的一方按月支付抚养费至孩子成年。
    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决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原则上跟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孩子,父母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首先,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一般情况下应当归母亲抚养。其次,二至十周岁的孩子,父母可以协商解决。最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如果哪一方对子女成长更为有利,则判断给哪一方,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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