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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电话咨询工伤方面的吗

工伤索赔 2024-01-29 1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您的具体问题是什么

  • 一、电话查询:拨打当地社保局工伤业务窗口的电话,告诉工作人员你的名字、身份证号码,请工作人员帮你查一下。可能会存在电话无人接听的情况,这是工作人员外出调查工伤去了,你可以换一个时间段进行电话咨询。
    二、网络查询:通过当地行政管理中心的网站,查询自己的办事进度,工伤认定的审核在有受理后60日内作出,如果一时查不到信息也不要着急。

    三、查询到工作认定已经作出的时候,当事人可凭身份证前去领取工伤认定书,经办人则需要当事的委托书及单位的委托书,才能领取当事人和单位的工作认定决定书。

    工伤认定书可以在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查询。人社局对工伤申请作出认定之后,会把决定书送达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社保局。查询认定办理进度可直接咨询人社局承办科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工伤保险咨询万能电话:12333。也可以和当地的人社局进行联系,如果可以想知道人社局的电话可以先拨打12345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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