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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台旅游办理哪些手续?

旅游维权 2024-01-30 1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将探亲者资料(见备注)交至台湾,办理探亲入台证。二、探亲者预订机票或小三通等三、大陆探亲者取得台湾入台证后,本人须前往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法律依据:《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1、《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要求填写完整,照片为2寸白底彩照;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入台证原件及复印件;4、申请人已有通行证的,要将通行证带至出入境管理局。四、探亲者持入台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就可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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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1.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2.旅游行程安排;3.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4.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5.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6.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需要准备设立申请书;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旅行社章程;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开户银行出具有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经营场所证明;经营设备情况证明材料,到各省市旅游管理局或国家旅游局审批。法律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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