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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被辞退可以要求什么补偿

无故辞退 2024-01-30 1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孕期被辞退可以申请的赔偿有:属于违法辞退的,女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属于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需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我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在怀孕期间,孕妇被用人单位辞退的,那么该孕妇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以下的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该赔偿金相当于两倍的经济补偿金,通常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如果单位是在产假前辞退了孕妇,那要支付产假工资,即为产假天数乘以津贴或工资。法律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26条 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孕期辞退赔偿标准如下:
    1、在孕妇本身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将其辞退的,此时公司没有责任,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是公司违法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合同,将其辞退,则此时应当支付赔偿金,一般赔偿金就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
    辞退的流程是什么
    辞退的流程如下:
    1、先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或者向其发出辞退的通知;
    2、然后由劳动者如约完成工作交接;
    3、再及时为其出具离职证明;
    4、最后在十五日内及时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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