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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应该在哪里起诉

债务追讨 2024-01-30 14: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欠条,应在被告住所地或者欠条行为地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有欠条的起诉流程为:
    1.准备欠款起诉状、证据材料(欠条等,要知道对方的名字、大致年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资金往来纪录,最后一次催款的证据(证人、录音资料以及书面催款证明等),
    2.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将欠条的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法院
    3.法院收到欠款起诉书后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就给予立案,然后就是开庭审理
    4.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如果对方不上诉,判决在15日后生效。
    5.如果对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有欠条的,要在被告住所地或者欠条行为地法院起诉。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有欠条不还钱的也可以依据合同纠纷处理,在合同履行地即欠条行为地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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