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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的照片被人恶搞成表情包

网络侵权 2024-01-30 1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拿别人的照片做表情如果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不算侵权。但是任何形式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法律分析:如果侵权人对“表情包”中的人物有恶意侮辱、恶搞该人物形象的行为,都会侵犯肖像权,造成他人社会评价降低的,还会侵犯名誉权。因此,将他人照片做成微信“表情包”随意发涉嫌侵犯他人的肖像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实施后,对肖像权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 擅用他人肖像制作表情包发到网上的属于侵犯肖像权。将他人照片用软件处理后制成表情包在群内进行转发的行为,没有经过肖像权人的允许,就会构成侵权,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他停止侵害。
    但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需要给当事人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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