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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女方迁户口需要男方的户口本吗

其他 2024-01-31 0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了女方迁户口不用男方的户口本。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迁户手续所需的材料是户口迁移的个人申请;现住所地派出所出具的《迁出证》;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迁入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者是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而无需男方的户口本。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离婚后办户口本需要如下相关手续:首先,迁户的当事人得先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获得迁移证件。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判决书以及迁移证等资料。然后,携带前述证件资料到需要迁入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户。
    最后符合条件的,即可准予申请。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后的户口问题,其当事人是可以进行迁出的,进行单独立户或者是分户的。其需要的手续有:
    1、当事人的离婚证或者是离婚判决书;
    2、当事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3、现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迁出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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