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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被XX发辞退了他叫我后天去办离职手续。我在里面做了二十多天那不是给他白做了我就想问一下他会不会给我结工资

合同纠纷 2019-06-06 00: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遵循法定的程序不允许用人单位自行在法律规定以外创设解除条件。
    没有出现以下情形的,属于无故辞退: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 辞职到期了,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和公司还有劳资纠纷,劳动者可以在离职一年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辞退员工手续如何办理,  
    (1)部门经理对工作经验不符合公司要求、不遵守公司纪律、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可以辞退。  
    (2)部门经理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向中心总监提出申请。  
    (3)中心总监根据部门经理填写的《员工辞退申请表》与当事人进行谈话,了解详细情况;并结合该员工的工作表现,在《员工辞退申请单》签署意见。  
    (4)中心总监向总经理汇报谈话情况,总经理在《员工辞退申请表》签署意见。  
    (5)员工辞退经总经理获准后即刻办理工作交接。  
    (6)部门经理在该员工完成工作交接以后将《员工辞退申请表》转交人事行政部经理。  
    (7)人事行政部经理根据《员工辞退申请表》与该员工的考勤记录,计算应发放该员工的工资,并向总经理呈送请款报告。  
    (8)总经理签署意见后,人事行政部经理将请款报告转交财务部。  
    (9)财务部根据总经理批示的请款报告,按财务要求发放该员工工资。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辞职后工资福利怎算  
    1、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2、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结算工资。  
    (2)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  
    (3)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须扣除以下项目:  
    (1)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2)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  
    (3)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如需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 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的。一般来说,以下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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