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权利主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根据遗嘱的规定予以继承遗产的遗嘱继承人;
2、没有遗嘱以及遗赠扶养协议时继承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3、根据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予以继承遗产的受遗赠人。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