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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2楼,3楼地漏堵了,4.5楼用水全重2楼返出来,2楼那家长年没人,现在我家漏的一塌糊涂,这个怎么算

业主维权 2024-01-31 14: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楼上漏水的,以下人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1、房屋交付使用年限,要是在质量保修范围则由开发商负责;
    2、该漏水部位若是装修改装的则有装修企业负责;
    3、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 法律分析:需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经鉴定,漏水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可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等造成漏水,楼上住户应进行维修并进行一定的赔偿;;如果因房屋建筑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漏水,楼上、楼下业主应共同承担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物业保修期限为:
    (一)屋面防水工程不低于8年;
    (二)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不低于8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五)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基础设施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本办法所称的保修期限自物业交付消费者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 法律分析:首先判断漏水原因,这样才好方便后面对于一些东西的破损要求相应的赔偿,房子的质量问题找物管或者开发商,邻居装修改造就应该找责任方。房屋发生渗漏时,解决的大概途径如下:
    (一)查找分析渗漏的成因;
    (二)确定法律关系;
    (三)适用相关的法律规定;
    (四)明确责任,通过这些途径便能有针对性地适用法律寻求到正确的解决方法。法律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1、适用该规定的前提条件是要确定开发商建造的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如果渗漏给受害人财物带来损害的,开发商则还要按照相关法律承担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渗漏是受害人及其相邻关系人造成的,即使在五年的质保期内,开发商也不应承担责任;
    3、如果渗漏既有开发商建造房屋的质量问题,又有渗漏受害人和其相邻关系人装修不当的原因,则应相应减轻开发商的责任并让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结上面可以明确判断,房屋本身的问题就要走房屋质量问题法途径,要是楼上楼下漏水,就要走相邻法律途径,所以具体还要看漏水原因,根据实际原因要求赔偿以及走相关情节的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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